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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(協)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

所有權≠使用權  騎樓空間使用,應該由誰決定?

發布於  2020-04-10  截止於  2020-04-12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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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夠為你遮風避雨的地方是哪裡?父母的懷抱?朋友的肩膀?情人的臂彎?其實,最實際的,還是建物的騎樓。
騎樓性質上屬私人所有,但卻同時負有供行人通行之公眾通行義務,因此對於是否強制淨空有著不一樣的看法。
有人說「騎樓是私人所有,應該開放給所有權人自行規劃使用」。
也有人認為「騎樓為法定空地應供公眾通行,不應該有任何占用情形產生」。
有人覺得「騎樓開放給攤販擺攤可以促進庶民經濟」。
但也有人提出「為了城市美觀,騎樓應該淨空」之主張。
朋友們,您覺得騎樓的使用權應該是屬於誰?心目中理想的騎樓是什麼樣貌呢?
歡迎關心騎樓空間規劃的台中市民們,一起來開講,談談目前行走在騎樓時的感受與期待,也討論在地方政府能推動制度改變的可能性、讓人能更安全移動的可能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