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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(協)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

地方創生事業提案審視及排序審核標準

發布於 2019-06-06 截止於 2019-08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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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創生事業提案審視及排序審核標準

一、依據107年12月行政院核定之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伍、(二)、3、(2)、B規定,地方創生事業跨區範圍部分,應由直轄市政府提案並擔任提案收件窗口,負責彙整及審視轄內事業提案,必要時,得就事業提案排出建議優先順序。
二、本會為執行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,研擬「地方創生事業提案審視及排序審核標準(草案)」(如附件),並將籌組審查委員會,依據該標準審查事業提案。
三、歡迎就附件所見「地方創生事業提案審視及排序審核標準」所考量之面向是否完整,踴躍提供意見。
四、併附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供參。